青少年普法进校园,讲好“开学法治第一课” |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3-09-12 | 浏览:1048次 ] |
当校园暴力、强制猥亵、网络暴力行为来临时,应该怎样保护自己?新学期伊始,为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要求,提高青少年防范化解校园矛盾纠纷能力,系统推进全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结合前期摸排迫切需求,团市委、市司法局部署在部分中职、中学开展了青少年法治教育暨12355法律服务、心理服务进校园示范活动。
9月8日,首场示范活动走进渭滨区职业教育中心,陕西省秦京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田雯从未成年人责任年龄、校园侵害典型案例分析、网络暴力的抵制与防范三个方面,深入浅出地讲授了预防校园暴力等校园安全相关法律知识,提醒青少年要增强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宝鸡12355青少年服务台心理咨询师谭冬慧结合田雯律师案例分析,从心理学的角度对青少年犯罪的诱因和心理做以解读,并引导学生了解如何让自己走出心理束缚、向外界寻求心理援助,让同学们在“深知、心知、行知”中受到启迪和教育。
9月11日,示范活动走进陕西中北学院、姜城中学,市青社协会长、炎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刚,专职律师杨洋分别用“以案析理、以案说法、以案警醒”的方式,为青少年学生普法答疑,告诉同学们在遇到不法侵害时如何保护自己、帮助他人,提高明辨是非能力,将法治的种子播撒在心中。
近期,团市委、市司法局还将联合教育等部门以《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重点,依托“红领巾法学院”等工作载体,广泛开展各类体验式教育实践活动。 近年来,全市各级共青团、教育、司法行政等部门以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为统揽,加强系统协同,丰富活动形式,探索形成了“红领巾法学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12355订单式公益巡讲”等系列体验式教育实践载体,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断走深走实,有力促进了全市平安建设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深入开展。 团市委副书记李裕熹、市司法局三级调研员王存军参加有关示范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