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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共青团宝鸡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的通知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2-02-09 | 浏览:12737次 ]

各团县区委、高新区团工委,(委)委,市直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团委:

经市委、团省委同意,决定召开共青团宝鸡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月11日(周五)上午9:30,会期半天(请参会人员提前20分钟进入会场)。

二、地点

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2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出席:十三届团市委常委、委员

列席:不是团市委委员的团县、区委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各局(委)、市直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团组织负责同志;团市委机关各部(室)和下属单位负责同志。

四、主要内容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传达团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听取市委领导讲话;总结2021年工作,安排2022年工作;通过《关于团市委委员卸职确认案》(草案)、《共青团宝鸡市委2022年工作要点》(草案)、《关于召开共青团宝鸡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的决议》(草案);表彰2021年度共青团工作优秀奖、先进团组织、团的先进工作单位。

五、有关要求

1.请各团县区委、高新区团工委,市直各单位团组织负责通知本县、区、单位的团市委委员、列席人员按要求参会,并于2月10日上午12:00前将参会回执(盖章扫描版及电子版)发至团市委办公室邮箱。

2.请各县、区、单位参会人员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有关防控措施,报到时请持会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及参会人员健康状况调查表(附件4),会议期间全程佩戴口罩(非N95)。

3.请全体参会人员着便装(不含运动服等休闲风格服装),佩戴团徽,自觉遵守会议纪律,严格执行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会议原则上不得请假。因故不能参会的人员,按有关程序履行请假手续。

系 人: 瑞 李金乐

话:3260722(办公室) 3260718(组织部)

3262468(传真)

电子邮箱:bjtswbgs@163.com

附件:1.十三届团市委委员名单;

2.扩大参会单位名单;

3.参会回执

4.参会人员健康状况调查表

(点击此处下载/images/file/202202/20220209165340_31405.doc)

共青团宝鸡市委办公室

202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