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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宝鸡市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3-06-15 | 浏览:2625次 ]

各团县(区)委,大中专院校团组织,市直及驻宝部省属企业,各团属青年社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聚焦为党育人根本任务,服务“三个年”活动,帮助青年学生不断提升社会参与能力,建立在外高校学子与家乡联系的制度化渠道,加快推进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按照团省委《关于开展陕西省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实施2023年陕西省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市共青团组织开展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3年,在市、县两级开展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渭滨区作为“返家乡”重点开展县(区),发布岗位数不少于50个,要引领辐射带动其他县(区),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工作格局。

二、岗位征集发布

市级层面主要面向市直及驻宝部省属企业,市青联、市青企

协会员单位征集实践岗位,岗位征集时间截止到2023年6月20日,请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填写岗位征集表(见附件1),按时报送至团市委青年部(联系人:陈清华,联系电话:3260716,邮箱:bjtswqnb@163.com)。各县(区)团委要广泛征集岗位,注册登录“返家乡社会实践岗位对接系统”-“岗位发布端”(网址:https://gov.5idream.net)。市、县(区)团委将通过系统发布岗位信息,进行学生招募。

三、报名方式

返家乡大学生在2023年6月30日前,关注“创青春”微信公众号,选择“服务平台”-“返家乡”栏目,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登录。进入首页项目列表,浏览、检索“返家乡”岗位信息,点击具体项目,选择中意的项目报名。

四、招募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

(二)驻宝高校和宝鸡籍在校大学生,身体状况良好,自觉接受服务单位管理,具有良好的精神风貌和积极的工作态度;

(三)所学专业或者个人优势特长能够胜任相应岗位要求,具备开展社会实践的基本条件,能就近就便开展社会实践。

五、实践时间

2023年7月-8月,服务时间1个月,具体服务时间由市、县团委与参与实践的大学生沟通确定。

六、实践内容

1.政务实践。组织学生深入地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一线岗位,承担具体工作。尤其在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党史学习教育、政策宣传解读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组织学生参加“青少年模拟政协提案征集活动”。

2.企业实践。通过大学生专业方向与企业岗位需求的双向匹配,组织学生参与家乡企业实际工作。鼓励涉农专业学生到合作社、农村企业等参加实践。

3.公益服务。组织学生通过志愿服务等方式,在农村、社区以及青年之家、青春驿站等基层一线场所,开展帮扶济困、扶弱助残、敬老爱老、生态环保、课业辅导、服务群众等工作。

4.乡村振兴。动员学生积极参与乡村社会治理、公共服务、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实践活动,助力美丽乡村、文明乡村、善治乡村建设。鼓励大学生结合专业特色,积极参与家乡特色农产品包装设计、创意营销、电商推广等活动。

5.社区服务。动员学生主动向村、社区和青年之家报到,就近就便编入志愿者组织等,力所能及地参与基层治理日常工作。组织大学生参与社区青春行动,在青春行动的试点实施社区安排不少于10名大学生开展社会实践。

6.兼职锻炼。结合当地具体情况,组织安排符合条件的学生担任乡镇团委及村、社区团组织等基层团组织的兼职干部,参与相关工作,积极发挥作用。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机关公文类写作技能比赛、返乡实践故事征文等活动。

7.文化宣传。组织学生探究家乡特色文化,用好家乡丰富资源,讲好家乡生动故事,开展多种形式特别是生动活泼的理论宣讲、文化宣传和网络直播等活动,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8.网络“云实践”。动员学生充分发挥移动互联网和智能网络平台的作用,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乡村振兴等领域入手开展社会调查,常态化开展“云组队”、“云调研”、“云实践”等活动,形成乡村调查报告等实践成果。

各县(区)团委结合实际,可同时实施若干项实践内容,也可从中选取一到两项逐步推进,实践岗位需包含一定数量的企业岗位(见附件2),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参照暑期活动开展。

七、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团委协调用人单位完成岗位对接,制定岗前培训、应急预案等配套工作方案,注意做好过程管理,落实安全保障,及时跟踪活动开展情况,解决学生在社会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守好安全底线。

2.落实相关保障。各用人单位需为参与实践的学生提供实习补助,购买安全保险。实践结束后,用人单位需出具实习鉴定,发放实习证明(证书),原则上不提供住宿。对于表现不合格者,市、县(区)团委将向学生所在高校进行通报。

3.及时总结宣传。各县(区)团委要对工作过程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宣传。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及时进行总结并以适当方式予以激励。实践结束后,于9月5日前将评选出的返乡实践故事征文、调研报告等报至团市委青年部(邮箱:bjtswqnb@163.com),团市委将择优推送。

附件:1.“返家乡”社会实践岗位征集表;

2.“返家乡”企业实践岗位任务分配。


点击此处下载原文:/images/file/202306/20230615173701_81579.doc

共青团宝鸡市委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