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宝鸡市优秀共青团员、宝鸡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宝鸡市五四红旗团支部、宝鸡市五四红旗团委、宝鸡市团建先进县(区)的通知 |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4-02-28 | 浏览:957次 ] |
各团县(区)委、高新区团工委,局(委)团(工)委,市直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团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激发广大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挺膺担当,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团市委决定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团员、团干部和先进团组织。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2023年度计划表彰宝鸡市优秀共青团员100名、宝鸡市优秀共青团干部50名、宝鸡市五四红旗团(总)支部50个、宝鸡市五四红旗团委30个、宝鸡市团建先进县(区)2个。 依据“智慧团建”系统数据,团市委按照一定比例确定各团县(区)委、高新区团工委申报名额(见附件1),各局(委)团(工)委、市直企事业单位和大中专院校团组织择优申报。各项荣誉均实行差额申报,申报名额与表彰名额比例为1.5:1。 二、领域结构 推荐申报过程应注意把握参评对象类别,强化基层导向,注重推荐基层组织和生产一线以及新兴青年群体中的典型,确保结构合理、代表性强。(1)每个县区至少推荐1个“两企三新”领域团组织或1名“两企三新”领域团员、团干部参评。(2)推荐对象不应集中于同一基层组织。 三、申报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从未满28周岁(1996年4月30日以后出生)的团员中申报,推荐对象入团年龄应符合团章规定,学生团干部、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可参加评选,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 1.参评资格:团龄2年以上(截至2024年4月30日);个人基本信息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近5年(2019年1月1日以后,不含2024年)获得过县级团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荣誉或表彰;成为志愿服务注册志愿者,且2023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近5年教育评议优秀等次不少于2次。 2.基本条件 (1)理想远大、信念坚定。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2)刻苦学习、锐意创新。带头立足岗位、苦练本领、创先争优,热爱劳动、刻苦学习、崇尚实干,努力成为行业骨干、青年先锋,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 (3)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带头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做到不信邪、不怕鬼、骨头硬,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安全。 (4)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带头站稳人民立场,脚踏实地、求真务实,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5)崇德向善、严守纪律。带头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树立集体主义思想,严格遵纪守法,严格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从县级团委机关干部,基层团组织中的专职、挂职、兼职团干部,常态化从事共青团工作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青年志愿者、大学生村官、青年社会组织负责人、“青春驿站”管理员,县级及以下基层专职少先队工作者中申报。 1.参评资格:专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2年,挂职、兼职团干部不少于1年(截至2024年4月30日),任职年限不含学生时期团干部任职时间;个人基本信息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所在团组织已全面开展“对标定级”工作,无违规发展团员情况;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2023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为“好”或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为“优秀”;近5年(2019年1月1日以后,不含2024年)获得过县级团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荣誉或表彰。 2.基本条件 (1)政治上强。对党忠诚,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思想上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3)能力上强。注重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发动青年。 (4)作风上强。自觉践行群众路线、树牢群众观点,心系广大青年,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带头反对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从严从实推动工作、实绩突出。 (5)担当上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坚持担当实干,善于改革创新,勇于到艰苦环境和基层一线去担苦、担难、担重、担险,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坚决斗争。 (6)自律上强。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共青团中央六条规定,推动全面从严治团部署,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意志力、坚忍力、自制力强,党组织放心、青年满意。 (三)五四红旗团(总)支部。从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等基层单位中的团(总)支部中申报。 1.参评资格:团组织稳定性较强,成立满2年(即2022年4月30日前成立),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且组织信息完整,“对标定级”为四星级及以上,无违规发展团员情况,近5年(2019年1月1日以后,不含2024年)获得过县级团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荣誉或表彰。 2.基本条件 (1)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团员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严格落实团内有关文件要求,规范开展发展团员、团员管理、团员教育、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执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 (3)联系服务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成长发展、创新创造、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方面的现实需求,提供有效服务,形成社会功能,团员青年参与度高、获得感强。 (4)作用发挥好。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本地区本单位党的中心任务和突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急难险重新”工作创先争优、积极奉献,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党组织、社会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 (四)五四红旗团(工)委。从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等基层单位中的团(工)委中申报。 1.参评资格:团组织稳定性较强,成立满2年(即2022年4月30日前成立),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所属团(总)支部均开展“对标定级”工作,近5年(2019年1月1日以后,不含2024年)获得过县级团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荣誉或表彰;组织信息完整,组织树构建工作100%完成,无违规发展团员情况。 2.基本条件 (1)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团员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组织建设规范、团情底数清晰,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团员教育管理经常,“青春驿站”等阵地作用发挥较 好。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队衔接顺畅,推优入党效果 明显。在落实全团重点工作和开展全团性品牌活动上成效明显,有至少1项以上可示范推广的特色活动或工作。 (3)联系服务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成长发展、创新创造、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方面的现实需求,提供有效服务,形成社会功能,团员青年参与度高、获得感强。 (4)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本地区本单位党的中心任务和突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急难险重新”工作创先争优、积极奉献,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党组织、社会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 (五)团建先进县(区) 1.参评条件:从各团县区委中申报。 2.基本条件 (1)政治建设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注重加强团员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团员青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团员青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组织建设规范、团情底数清晰,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团员教育管理经常,“青春驿站”等阵地作用发挥较好。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队衔接顺畅,推优入党效果明显。落实全团抓基层、全团抓学校工作部署,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力度大、有成效。 (3)班子建设好。团县(区)委班子成员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团干部配备率、在岗率均达到90%以上,团干部队伍整体建设情况良好。 (4)联系服务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成长发展、创新创造、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方面的现实需求,提供有效服务,形成社会功能,团员青年参与度高、获得感强。 (5)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本地区本单位党的中心任务和突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急难险重新”工作创先争优、积极奉献,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党组织、社会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 四、工作要求 1.突出政治标准。各级团组织在人选推荐工作中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要将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条件,看推荐对象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在“急难险重新”任务等关键时刻冲在前、靠得住,要重点推荐作出积极贡献、社会影响较大、示范效应突出的基层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 2.兼顾各行业各领域。各级团组织要加大对镇(街)、村(社区)、农村专业合作社、“两企三新”组织中优秀团员、团干部和先进团组织的推荐力度;要注意推荐在乡村振兴、生态环保、防疫救灾等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团员和团干部;要关注网约车司机、快递小哥、网络作家等新兴青年群体中的先进典型。 3.做好推荐审核把关。各级团组织要对推荐人选(集体)进行全面了解,征求人选(集体)所在单位党组织、团员青年的意见建议,审核有关档案材料,并在人选(集体)所在地区或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才能上报。基层基础薄弱,团(学)组织长期不换届、不配齐团干部,团组织被随意撤销、合并或归属到其他部门的,不得推荐参评。原则上2021、2022年度已获得宝鸡市“两红两优”表彰的同一组织和个人,不再重复推荐。 4.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各申报单位和人选须如实填写申报表,内容要重点突出、言简意赅、用词规范,学生团员单位职务统一明确为“某支部团员”,不得罗列其他各类非团内职务,不超出规定的页面,不在表中出现空白或“材料附后”等情况。申报材料切勿过度包装,所有表格请用普通A4纸正反两面黑白打印。 请各县(区)、市直单位认真指导所属团组织按照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5)准备申报材料,并做好汇总上报工作。于2024年3月29日前将推荐人选(集体)汇总表、申报表(一式两份)、事迹材料、荣誉佐证资料、公示无异议证明统一报团市委组织部(含电子版)。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李金乐 王蕊欣 联系电话:3260718 3262468(传真) 邮 箱:bjtswzzb@163.com 地 址:市行政中心1号楼1342室
附件:1.申报名额分配表 2.“两红两优”申报表 3.宝鸡市团建先进县(区)申报表 4.申报名单汇总表 5.申报材料清单 点击此处下载文件/images/file/202402/20240228163002_63416.doc
共青团宝鸡市委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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