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宝鸡市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的通知 |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3-02-16 | 浏览:1628次 ] |
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区)团委,高新区团工委,市直及驻宝部省属单位团组织:
为持续深化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组织动员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全市高质量项目推进年、营商环境突破年、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建设,根据省、市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决定开展2023年度宝鸡市青年文明号创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生产经营、服务管理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能够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业绩的青年集体(班组、车间、站所、科室等)。 二、申报办法 1.行业(系统)开展创建活动的集体申报。卫健、公安、税务、金融、通信等行业(系统)的申报,由市级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归口负责,按分配名额(见附件1)推荐备案,各县级团委配合做好集体遴选推荐工作。 2.团组织独立开展创建活动的集体申报。市级主管部门尚未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的行业(系统),工业企业、重点工程项目、“两新组织”青年集体等,由各县(区)团委、市直或驻宝部省属单位团组织择优推报。 三、申报条件 1.集体应是以青年为主体,建制稳定的工作集体。人数不低于6人、不超过200人,其中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占60%以上,有一名不超过40周岁的集体负责人。 2.集体成员积极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体现出高度的职业素养和职业文明,并取得突出成绩。 3.重视发挥青年作用,共青团或青年工作扎实有效;符合建团条件的集体应已建立团组织,并积极参加上级团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4.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开展富有实效的创建活动,制定了详实可行的创建计划,建立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台账,有专人记录、整理、保管。 5.符合《宝鸡市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其他基本条件。 四、申报程序 申报集体逐项填写《2023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申报表》(见附件2),经成员单位、县区(单位)团组织汇总后,推荐到市组委会办公室审核备案,经集中培训、创建公示、评审验收,媒体公示等环节合格后,授予市级青年文明号称号【创建步骤:申报—备案—培训—创建(现场公示)—评审验收—媒体公示—命名】。 五、有关要求 1.创建单位申报是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把好入口、提升规范的重要环节。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标准,重点向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领域、重点工程项目覆盖倾斜,真正将本行业、本地区符合条件、成绩优异的青年集体推荐出来,体现先进性和示范性,促进活动持续健康发展。 2.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信息通过推荐单位向创建集体发布,同时在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微信群公布,请各申报集体密切关注,及时掌握信息,指导工作开展。欢迎各申报集体结合行业及自身特点开发制作创建专题网络文化产品,一经采用或在市级以上媒体发布,将在评审验收时予以加分。 3.各行业、县区在组织本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创建申报工作的同时,要注重抓好2020、2021、2022年度已命名青年文明号集体的动态管理和深化创建工作。要加强日常监管和工作交流,不断提升管理规范和标准,推动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4.创建集体申报材料汇总后请于3月5日前一式两份报团市委青年部,逾期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办公地址:市行政中心1号楼1334室 联 系 人:冯伟华、米 炜3260716 电子邮箱:bjtswqnb@163.com
附件:1. 2023年度宝鸡市青年文明号申报名额分配表 2. 2023年度宝鸡市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申报表 (点击此处下载)/images/file/202302/20230216102620_63933.docx 宝鸡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代)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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